怀宁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实施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中、长期人口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基层人口计划的执行;指导各乡、镇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全县计划生育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并指导人口计生系统信息网络建设,参与全县人口数据分析研究。
(三)组织有关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研究。
(四)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五)管理全县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避孕药具供应与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组织全县独生子女病残儿童医学鉴定工作和计划生育手术后遗症、并发症的鉴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指导各地实施查孕、查环工作,做好生殖健康服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
(六)负责并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干部培训工作。
(七)调研、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县属地人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编制计划生育事业费的预、决算;负责全县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管直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九)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
(十)指导全县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地址:怀宁县育儿路1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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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556-4637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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